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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机动车辆入出珠海横琴新政定于12月20日正式实施



08:48 21 / 12 / 2016


      2016年12月16日,澳门特区政府、珠海市政府在横琴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两地政府批准,澳门机动车辆入出珠海横琴新政定于12月20日正式实施,符合申请资格、通过审核登记的第一批澳门机动车届时可以驶入横琴。
  符合公布的申请条件标准的澳门机动车辆,向横琴新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向珠海市公安交管部门申领车辆临时车牌证,并经拱北海关等口岸联检单位备案后,方可进入横琴,在内地行驶范围限于横琴。相对于现有粤澳两地牌车辆申请,相关手续大为简化。
  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是国务院批准横琴新区的特殊政策。这项由《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及《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的粤澳合作政策安排,对方便澳门居民在横琴投资、就业,促进澳门与横琴协同发展、创新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为促进政策落地实施,拱北海关力推“前中后”全覆盖、三重便利措施:
  “免担保”政策释放红利:海关积极制定配套监管办法,在取得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对入出横琴的不存在超期滞留、超范围行驶、走私违规等情况的守法澳门牌照机动车辆,实行免予收取税款担保的优惠措施,为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提供最大便利。
  简化备案替代审批:对符合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准入申请条件的澳门机动车辆,海关以“单一窗口”的形式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申请时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海关即可通过跨部门互通的信息系统平台,在线完成海关备案手续,无须申请人专门到海关办事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系统验放通关提速: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口岸通关,海关凭借口岸“一站式”验放系统予以快速验放。以目前粤澳两地牌车辆入出横琴效率评估,在正常情况下,澳门机动车辆可以最快5秒内收到海关放行的电子指令。
  (伍梦惠、郭文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