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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开始全面实施进出口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模式



08:26 03 / 01 / 2017


        2016年12月28日,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一体化集中作业中心启动运行。2017年1月1日起,南京海关开始全面实施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模式,原先分布在江苏省内35个业务现场分散办理的加工贸易业务,变成在互联网上通过3个集中作业中心审核办理。
  根据业务量、地域分布特点和行业集中度,南京海关将江苏地区划分三个片区,建立金陵、苏州、南通3个加工贸易集体作业中心,依托“互联网平台”对片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加工贸易业务电子数据进行集约化、专业化审核,集中办理手账册设立(变更)、核销业务。原各业务现场主要负责办理本现场的验证监管、担保金征退、单证签发等业务以及业务咨询、政策宣讲等其他需现场办理的事项。
  28日上午10:20,在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一体化集中作业中心苏州中心,关员万宇翔点开信息化系统,无锡富士时装有限公司申报的电子化手册备案业务已自行审批通过。与此同时,在位于无锡的公司办公室内,报关员滕启宏收到平台反馈的申报成功信息,申领到编号为B23046350344的电子化手册。从录入到最后审批完成,整个过程不到半小时。
  手账册设立是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必不可少的环节。无锡富士时装有限公司位于无锡海关辖区内,往常滕启宏需要到报关公司录入手册信息,然后递交到无锡海关相关窗口,海关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审核。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模式实施后,苏州和无锡的加工贸易业务集中到苏州集中作业中心处理,企业无需跑海关工作现场,只需“在家”通过网上直接向集中作业中心申报。
  加工贸易是江苏外向型经济的优势和特色所在,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业务量居于全国首位。为了推动加工贸易管理领域的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顺应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企业快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便利化需求,2015年11月10日起,南京海关开始探索加工贸易“集中作业”模式试点。从试点情况看,企业办事业务环节从7个减少到3个,办理时间缩短一半以上,每票/次业务降低成本200元左右。此外,互联网平台提供申报规范表格、逻辑检控和提示提醒功能,提升申报规范准确率,企业管理规范得以提高。
  这一看似操作流程的简单改变,背后却是加工贸易监管的重要创新。南京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胡文杰介绍说,加工贸易一体化模式运用了“互联网+”思维,由“线下”转为了“线上”,由“企业跑腿”变为了“数据跑腿”。目前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已就绪,2017年1月1日起,南京海关全面实施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模式。(董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