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9 08 / 03 / 2017
来源:雨果网
2月28日,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在海关总署媒体见面会上表示,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经批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措施调整的过渡期将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目前,正式文件还未下达,国家主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过渡期结束后的相关监管要求和政策,意见统一之后,即会出台正式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2016年4月8日,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于5月26日,财政部宣布对新税制的相关监管要求提供一年的过渡期。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调整延长便于跨境进口电商提前布局,更好的应对新政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跨境行业的发展不能也不应该完全依仗政策的支持。
与此同时,相关进口跨境行业、企业需要加强核心优势建设,将竞争重点放在选品、供应链、售后服务等方面上来。此外应当在过渡期间强化自律,切实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加快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为实现监管模式的平稳过渡做好充分准备。
QQ:973481768 Tel:+86(10)6542 9135 E-mail:data@jkck.com
Copyright 1998-2020 进出口数据网 - www.jkck.com All Right Reserved 京 ICP 备 14055315号 主办:北京环商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